打官司起诉方需要代垫法院的费用,原告起诉时,应当先行垫付诉讼费,待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一般会被判决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找法网提醒,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 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其他诉讼费用。
具有经济制裁的性质,是败诉方的当事人对进行诉讼所花费用的合理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对民事案件依法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1.业务庭室开出退费通知书,连同《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交当事人。
2.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好《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交回业务庭。
3.业务庭室在《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后交财务室。
4.财务室填制诉讼费退费申请汇总表送市财局基费科。
5.市财局基费科、国库科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划拨我院。款项到账后专款专用,我院根据申请表上收款人的账号及时汇出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