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3-07-0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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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在针对对象、决定主体、针对行为、制裁种类上都各不相同。行政处罚则适用于所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分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不适用于社会上一般的公民。
一、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什么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如下: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自己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行政处罚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正常情况下行政案件记录在结案后,一般是这样处理: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其他,与刑事案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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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不同。行政处罚:对外部违法者采取罚款、吊销执照等措施;行政处分:对内部违纪者给予警告、降级等处理。具体操作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公正、合法。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有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
1.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自觉守法。
2.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意见
1.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已由环境保护部部常务会议于2009年2月20日审议通过,并印发各级环保部门遵照执行。
2. 各级环保部门应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学习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总结和交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水平。
3. 各级环保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在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信访等监督工作中,既要审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合理性。
4. 对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显不当、显失公正或者其他不规范的情形,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各级环保部门应以积极的姿态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环境行政处罚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5. 各地在执行本意见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 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而行政处罚则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 行政处分通常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而行政处罚则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进行。
3. 行政处分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而行政处罚则是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 警告;
(二) 罚款;
(三)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 责令停产停业;
(五)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行政拘留;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 警告;
(二) 记过;
(三) 记大过;
(四) 降级;
(五) 撤职;
(六) 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