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可以用决定不起诉而结案。具体情况如下:
1.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决定不起诉;
3.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案子就算了结了。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