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侵害名誉权需要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3-09-09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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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起诉侵害名誉权一般需要300元,涉及赔偿损害的案件,金额在5万元以内。侵害名誉权在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在客体上表现为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
一、
起诉侵害名誉权需要多少钱
起诉侵害名誉权需要费用是300元,如果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纳。
二、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
2.行为具有违法性。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
(1)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
(2)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
(3)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
4.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

三、
名誉权纠纷诉讼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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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告侵犯名誉权的费用一般在几百元至几千元左右,具体费用需视案件情况而定。若案件涉及经济损失,则需根据标的金额收取诉讼费用,通常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认定,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如下: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若同一诉讼涉及多个被告,且这些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则各该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侵犯个人名誉权需要赔偿多少钱你好你好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该赔偿下列费用:
1、受害人为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
2、因名誉受损而遭受的财产上的重大损失;
3、可得利益的丧失;
4、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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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受到侵害,如果给被侵权人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其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法律依据:名誉权受到侵害,如果给被侵权人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其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