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民政局还是去婚姻登记处
更新时间:2023-08-2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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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政局与婚姻登记机构属同一机构,所以去哪里都一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应当就离婚双方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提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
一、
离婚去民政局还是去婚姻登记处
离婚是去民政局,民政局与婚姻登记机构属同一机构。婚姻登记处也就是指的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
二、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申请离婚之后三十日后才能够领取离婚证。
找法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办理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离婚的流程如下:协商离婚的,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需要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后,会下达判决书,判决离婚的,判决书生效之日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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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西平办理离婚要去婚姻登记处还是西平民政局
办理离婚需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离婚是在民政局还是婚姻登记处
离婚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提交申请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会获得离婚证,从而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后是到民政局登记还是婚姻登记
夫妻登记离婚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内容是双方否真正自愿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是否做了相应处理;符合离婚的,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