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更新时间:2023-07-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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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为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批。受害人或者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后,公安机关予以侦查,若符合提起公诉条件,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
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刑事案件的办案有以下程序:
1.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审判阶段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
二、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包括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上诉抗诉案件、申诉案件等。
找法网提醒,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三、
刑事诉讼的时效期是多久
刑事诉讼的时效期是多久,要视情况而定: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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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
刑事庭审程序依法进行。包括查明到庭、宣读起诉书、陈述辩论、质证及判决。当事人应配合法庭,提出有利证据,进行充分辩护,争取公正判决。程序结束后,可依法上诉或执行判决。
刑事案件的程序是如何走的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
1、公诉案件: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提起批捕,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上诉抗诉,二审判决。
2、自诉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案件处理程序怎样进行
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如下:
1. 发生刑事案件后,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2. 侦查后,向检察院提交案件,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3. 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并依法裁判。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对某案件立案侦查而未立案,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未对应当立案的案件进行立案,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