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司法解释
更新时间:2023-07-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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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司法解释是非法运输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构成数量较大。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一、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司法解释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的;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
二、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
运输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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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罪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定罪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构成
1、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