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有效期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3-09-08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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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调解书有效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是永久有效的状态。如果当事人不服调解结果的,可以进行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纠纷都需要进行调解后才审判,调解的前提是双方自愿。
一、
法院调解书有效期是多久
法院调解书有效期没有限制。
调解书的有效期没有限制,自签订起,永久有效。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二、
对法院民事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民事纠纷的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拒绝承认调解结果,就该事由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三、
在诉讼中调解是必须进行的吗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调解民事诉讼并不是必须的,而是在双方同意解决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一方不同意解决的,法院就需要及时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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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有效期是多久
1. 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4.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6.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7.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常来说劳动仲裁有效期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如果劳动者是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而与单位产生争议的,则仲裁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起,也是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多久,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