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一定需要盖公章,盖公章也不一定生效。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方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