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当庭不一定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当庭宣判的情况并不多见。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找法网提醒您,就离婚案件而言,一般在半个月至一个月内可以收到判决书,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法院法官操作。如果离婚案件符合以下条件可能法官会选择当庭宣判:
1.证据充分且确凿;
2.案情不复杂,不牵涉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判决书内容需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1.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
2.代理人信息;
3.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4.婚姻状态;
5.法律依据;
6.判决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