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多久生效
更新时间:2023-06-01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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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认定书在收到后十五天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即可生效。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是需要在六十天的时间下来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从劳动者受到伤害时起提交鉴定申请。
一、
工伤认定书多久生效
工伤认定书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
工伤认定申请多久时间下来
工伤认定申请一般60天就可以下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三、
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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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保险后多久生效?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通常从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之日起生效。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而职工个人则无需缴纳。缴费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得出。对于某些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具体的缴费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规定。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进行缴费。
工伤认定生效需要多久
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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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r/>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br/>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br/>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br/>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br/>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鉴定书下来后多久可失效
在申请工伤鉴定后,如果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索赔期限没有太大的限制,当事人及时申请即可,但如果向用人单位索取相应的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算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br/>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br/>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br/>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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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