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债务是指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07-20 21: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隐性债务的意思是地方政府担保债务、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债务,这些债务的缺口需要由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隐性债务偿还途径有增加国家预算中用于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支出、开征存款利息税、发行养老保险国家债券等。
一、

隐性债务是指什么意思

  隐性债务的意思是指地方政府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隐性债务会影响到在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下养老金支付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得以妥善解决,否则就不能达到‘保障其自身年老时的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基本目标。目前各界对于隐性债务仍缺乏统一口径和认定标准,未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通过新一轮甄别使其显性化目前还未明确。

  换言之,隐性债务基本都属于或有负债。

二、

隐性债务额偿还途径

  找法网提醒您,隐形债务的偿还途径如下:

  1.增加国家预算中用于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支出。

  2.利用股市变现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的大部分用以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开征存款利息税。

  4.发行养老保险国家债券。

  5.发行养老保险彩券。

  6.开辟新税种——个人住房房产税、遗产税及其他。

  7.扩大共济基金 可运营部分的投放渠道和投放力度。

隐性债务

三、

隐性债务金额的确定标准

  对于隐性债务金额的确定标准有以下几种方式:

  1.根据公司债权人的主张确定,

  2.受让方按照实际证据、结合债权人主张确定。

  3.根据生效裁判文书确定。

  4.根据案件执行金额确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什么是指政府隐性债务
政府隐性债务是指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还有一部分比较模糊地带,留给地方政府资金申报和认定,如:政府合规运作的PPP项目、形成的未来年度政府支出责任(显然关于这点实践中争议仍然很大,财政部的确在限制纯政府付费项目,尤其是可用性付费拉长版BT项目入库),2016年以前举借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债务。 总体来看,区别于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债务的,在其以外的所有政府违规举债或担保行为,就属于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行为。 拓展资料: 一、2018年11月,央行发布法律依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2018)》,对2017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首次揭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典型现状。 1)政府投资成拉动经济主力 县市对上级补助的依赖度过高,普遍存在强烈的融资冲动。银行机构涉政信项目新增贷款上升。 2)隐性债务占比高 隐性债务余额较显性债务更高。属违规举债清理范围银行涉政信项目隐性债务占银行对政府债权较大比例。 3)隐性债务类型多 隐性债务构成包括:平台等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融券、其他债务工具。信托等非银金融机构融资、企业和个人借款、供应商应付款等。 4)隐性债务投向长期项目为主 基础设施建设、棚改异地扶贫搬迁园区建设、平台日常经营。 5)市县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大 区县级和市州级隐性债务比例较省本级隐性债务比例更高。 二、隐性债务的主要呈现形式 根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定义可知,通常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要有: 1.利用企事业单位等违规举债 。国发[2014]43号中就已经明确,要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也不得违法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三、根据《财政部地方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填报说明》,针对隐性债务的清查,中央重点关注以下两类机构: 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委、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企,包括一级(集团)企业及其下级企业(包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银监会认定的融资平台名录。 ②财政部2014年清理甄别存量政府债务时认定的融资平台名录。 ③2016年以来统计地方政府承诺偿还或提供担保的融资平台债务、通过签订合同承担的财政支出事项时,地方自行上报的融资平台名录。 ④其他未纳入名录管理,但符合监测范围定义的国企。
债务是指什么意思
债务是指义务人需要向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而享有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就是债权人。债务可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具体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什么是债务纠纷?债务纠纷是指什么意思?
债务纠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的发生。 债务纠纷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因金钱而引起的矛盾,称之为债务纠纷。而债务纠纷是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债务纠纷产生的原因通常是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造成的。
律师解答动态
条件办低保,这个可以投诉,正常投诉。
是什么情况?买房,土地售卖什么情况,什么情况详细说说是。
绿瘦有区别,请问绿瘦是那个管肥药是吧,减肥药?
什么什么情况,什么情况,你要咨询什么力量还。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