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包括: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绝大多数都是当场立案;当场不能立案的,必须在7日、15日或者30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院起诉书一定要送到被告手中,并签送达回证,确保被告能收到。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规定由法院将起诉书送交被告人。不过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派工作人员专门去向被告人送达文书,而是会打电话让被告人自己来法院取。如果应诉人无法通知的,会以邮寄形式送达,并要求应诉人签字确认。如果应诉人地址变更或其它原因致使起诉书无法送达的,法院会在当地媒体和法院公告栏公告,公告后六十天视为自动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