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要鉴定哪些
更新时间:2023-03-2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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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伤残鉴定要鉴定的是事项有:因果关系、损伤程序以及保险理赔鉴定等事项。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为治疗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在收到当事人申请的30天内作出伤残评定。
一、
伤残鉴定要鉴定哪些
伤残鉴定要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二、
伤残鉴定的时间
伤残鉴定时间一般是在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当事人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
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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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伤残等级有哪些
伤残鉴定的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