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为10天,最严重的情况也不会超过15天,如果公安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决定已经超过了15天,那只能说明当事人同时有两种以上的行政违法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行政拘留的期限之内,具体拘留几天由公安机关自由裁定。
找法网提醒您,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
1.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服行政拘留处罚的办法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