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3-06-2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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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属于在怀孕,或者哺乳期的妇女,或者被依法确立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
一、
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什么
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
被监视居住应遵守什么规定
被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
监视居住的过程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过程有: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宣布监视居住决定后,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交被告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告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监视居住的原因和处所通知其家属;找法网提醒您,确实无法通知的,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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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者的权益如哪些?
被监视居住者应遵守监视居住决定书的规定。具体包括:1. 遵守执行机关的监视要求;2. 定期报到、接受询问;3. 禁止离开指定区域;4. 如感监视居住不当,可向相关部门申诉。违反规定可能导致法律后果,如被撤销监视居住并转为逮捕等。
关于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具体操作包括:
1. 评估嫌疑人是否符合监视居住条件;
2. 制定监视居住计划,确保有效监控;
3. 定期审查监视居住情况,必要时调整措施;
4. 监视居住期满或条件变化时,及时解除或变更措施。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详细条件,取保候审适用于罪行较轻、无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可以选择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而监视居住则适用于案情较重、存在社会危险性但不适合羁押的嫌疑人,通常在住所或指定的地点执行,对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在决定采取何种措施时,会根据案情、证据以及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确保所采用的措施合法、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