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权材料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3-06-0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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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放弃遗产继承权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本人自愿作出的书面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一、
放弃遗产继承权材料有什么
放弃遗产继承权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
放弃继承权公证要多长时间
找法网提醒,放弃继承遗产公证要十五天。放弃继承权进行公证的,申请公证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
放弃继承声明书怎么写
1.声明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
2.声明人跟被继承人的关系、拥有继承权的遗产、全部继承人情况。
3.表明是自愿放弃遗产继承,落款由声明人签名。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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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遗产放弃权需要什么资料
异地不能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由放弃继承权人在写好放弃继承声明书后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只要当事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该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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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br/>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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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br/>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br/>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br/>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br/>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br/>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应该如何放弃遗产继承权
继承人必须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这样的放弃行为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