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离婚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更新时间:2023-08-19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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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要离婚一方不同意的解决办法应当是依法申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若是要提起协议离婚的,必须要基于双方具有离婚合意的情形。离婚诉讼离婚费用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出。
一、
夫妻要离婚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夫妻要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
离婚诉讼离婚费用谁出
离婚诉讼离婚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出。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三、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
1.证明原告是婚姻当事人、具有诉讼能力的相关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子女问题的相关证据,例如,抚养协议、子女生活费等;
4.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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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想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法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诉讼离婚不要求满足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不一定判决离婚。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则会判决离婚。具体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此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