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3-06-1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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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有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两种。按照规定,对于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可以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对其适用驱逐出境。
一、
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有什么
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或治安管理方法。
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
二、
驱逐出境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吗
驱逐出境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处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承办的公安机关可以层报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找法网提醒您,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

三、
什么情形需要被驱逐出境
下列情形会被驱逐出境:
1.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居留在我国犯罪。
2.犯罪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停留的。
3.外国人在我国具有居留资格在外国犯有依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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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驱逐出境,驱逐出境的适用主体和适用方式
驱逐出境的适用主体是在我国犯罪的外国人,适用方式是单独适用或者附加适用,可以先由执行机关查验被执行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等证照;然后收缴允许其在我国居留的证件;再由其本人或者本国的使、领馆负责其机票、车票等费用,最后将其送出境外。<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br/>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br/>
第三十六条<br/>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驱逐出境有哪些方式,驱逐出境的量刑如何适用
驱逐出境的具体方式为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附加适用针对的是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br/>
法律依据:<br/>
《刑法》第三十二条<br/>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br/>
第三十三条<br/>
主刑的种类如下:<br/>
(一)管制;<br/>
(二)拘役;<br/>
(三)有期徒刑;<br/>
(四)无期徒刑;<br/>
(五)死刑。
<br/>
第三十四条<br/>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br/>
(一)罚金;<br/>
(二)剥夺政治权利;<br/>
(三)没收财产。
<br/>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br/>
第三十五条<br/>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