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有争议应该如何办
更新时间:2023-05-15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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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认定有争议应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材料是受害者的身份证、证人证言、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等。
一、
工伤认定有争议应该如何办
工伤认定有争议应该如下解决:
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材料如下: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

三、
工伤鉴定完毕多久可以拿到钱
工伤鉴定完毕在三个月内可以拿到钱。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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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该劳动者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解决
出了工伤的:
1、先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工伤认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异议申请需要证据材料,也就是证明是工伤的材料。因为对于工伤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就需要证据对自己的异议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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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r/>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br/>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br/>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br/>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br/>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