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限制减刑的情况
更新时间:2023-06-12 08: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限制减刑的情况有两点,即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以及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的证据进行判决。
一、
有什么限制减刑的情况
限制减刑的情况如下: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对于上述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
死缓的限制减刑意味着不会执行吗
死缓的限制减刑并不意味着不会执行,还是会执行的。如果在缓刑考察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或者没有发现漏罪,那么2年考察期结束后一般转为无期徒刑。找法网提醒您,所谓限制减刑是针对的那类特殊罪犯,如犯罪主观恶意明显、情节恶劣、累犯等,限制减轻的目的是延长其改造期,降低对社会的危害,并不是说死缓限制减刑就改为死刑。

三、
减刑出狱一般多久知道
减刑出狱一般多久知道没有具体规定,罪犯家属可以通过与罪犯联系或者通过监狱了解到家人的出狱时间,其它无关人员是没有办法了解到这些情况的。
1.可以打电话到该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的狱政管理科,要知道服刑人员姓名、大概的入监时间和案由。
2.如果不涉及减刑的话,判决书上就载明了出狱的时间。如果涉及减刑,只有拿到法院减刑裁定书才能确定出狱时间。往往有很多服刑人员在出狱前几天,甚至前一天才拿到裁定书。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减刑有什么限制条件
减刑的限度条件具体包括:
1、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4、还规定了对判处宣告缓刑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是什么限制减刑的情况,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
限制减刑的主要规定:可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可以做出限制减刑决定的主体是人民法院,限制减刑的后果是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的,分别不得少于20年和25年。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适用限制的范围是什么?
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如下:
1. 对象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 实质条件:被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类。具体情形包括: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限制:
(1)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 对于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