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遗嘱应以哪一份为准

更新时间:2023-03-16 15: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多份遗嘱应以最后一份所立的遗嘱为准。在立有遗嘱后,还是可以对原有的遗嘱内容进行变更的,或是立遗嘱人实施与遗嘱不相符合的行为时,此时认为是对遗嘱的变更。

多份遗嘱

一、

多份遗嘱应以哪一份为准

  多份遗嘱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1.遗书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书,其中有公证遗书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书为准;

  2.没有公证遗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书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

立遗嘱后可以变更吗

  遗嘱变更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三、

立遗嘱时需要有见证人吗

  找法网提醒您,立遗嘱人不一定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是需要见证人的,一般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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