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医保卡需要的手续和材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找法网提醒您,医保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医疗保险不能报销范围有: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