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管辖范围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2023-04-1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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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管辖范围的确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时,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提起诉讼需要的资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医药费、住院费收款凭证等。
一、
对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管辖范围怎么确定
对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管辖范围如下确定: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住听地按经常居住地确定;
2.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的地方除外;
3.侵权行为由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
二、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需要的资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三、
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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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法院管辖地的确定:公民对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首先在级别管辖上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法律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确定由原告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