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有: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治疗费用。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机构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1.注重医疗过错的原则。
2.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3.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4.适时调整的原则。
5.公平、公正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在赔偿过程中应注意:
1. 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 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