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要如下写: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货物的基本情况;
3.收货人和收货地点;
4.合同约定的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对货物的声明要完整、准确。对于在空运单证上所填关于货物的各项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托运人应负责任。对于因为这些说明和声明不合规定、不正确、或不完备而使承运人或任何其他人遭受的一切损失,托运人应负责任。
2.适当提供有关文件。托运人应该提供各种必须的文件,以便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以前完成海关、税务或公安手续,并且将必需的有关证件附在航空货运单后面。
3.托运人在履行运输合同所规定的一切义务的条件下。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运输合同的特征有:
1.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
2.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
3.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