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公诉人不是原告,公诉案件没有原告。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案件中一般没有原告一说,刑事案件中一般分为被告人和受害人。这里所说的原告应该是指的是受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公诉人相当于原告的地位。
公诉案件是可以和解的。可和解的案件主要可分成以下两大类:
1.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真诚悔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话,可以和解。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诉讼中原告的权利:
1.起诉权;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提供证据和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
4.申请回避权;
5.补充变更诉讼请求权;
6.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权利;
7.申请强制执行权;
8.申请撤诉权;
9.上诉权;
10.申请查阅补正庭审笔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