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适用假释的人
更新时间:2023-05-3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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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能适用假释的人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累犯,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因犯八种故意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一、
不能适用假释的人
不适用假释的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2.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这类犯罪是恶性犯罪,具有相当危险性,假释后可能对社会利益带来严重影响。
3.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假释只适用已经执行了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具体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当然,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以及老年和身体有残疾的罪犯,在假释条件上有所放宽,这是基于保护青少年以及人道主义等进行的考虑。
二、
服刑期间离婚会影响假释吗
找法网提醒您,服刑期间离婚不会影响假释。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三、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减后并来进行处罚吗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先减后并来进行处罚。
《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对新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减后并”原则。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按“先减后并”原则计算,犯罪分子最后总的执行刑罚有可能超过最高期限(二十年或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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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有哪些
假释是有严格的程序限制的,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被使用。
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 并非所有罪犯都适用假释,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被考虑假释。
2. 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
3.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这是刑罚执行时间条件。
4. 对于累犯以及因严重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假释。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时,所在监狱应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时,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核裁定;若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抄送人民检察院。
适用假释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适用假释的条件:
1.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 确有悔改表现。
4.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对累犯以及因严重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在决定假释时,还应考虑犯罪分子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