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有怎样的承担形式
更新时间:2023-07-27 08: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保证责任的承担形式一般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保证责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恶意串通的情形;欺诈、胁迫的情形;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等情形。
一、
保证责任有怎样的承担形式
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承担形式,找法网提醒您,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
保证责任的免除事由有哪些
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3.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4.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5.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6.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7.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8.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9.当事人协议保证人不知晓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三、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
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
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实现债权的费用。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未约定保证份额应该怎么承担责任
在未约定保证份额的情况下,应视为一般保证。具体操作包括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充合同条款或依据交易习惯、合同其他条款确定保证责任。
保证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保证人的责任包括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这种操作更加灵活但也伴随着更高的风险。
希望以上新解答内容能够满足您的要求。
民法典下如何认定保证合同的责任
民法典下认定保证合同责任:1. 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可在主合同纠纷解决前拒绝担责。2.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则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责任。3. 保证人权利放弃需书面表示,否则仍享有一定抗辩权。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