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结婚办理的必备条件是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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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结婚办理的必备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而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有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和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等情形。
一、
民法典结婚办理的必备条件是哪些
民法典结婚办理的必备条件是以下几点: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
不具备结婚条件的情形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找法网提醒您,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三、
没有领结婚证有孩子算夫妻吗
没有领结婚证有孩子不算夫妻,婚姻关系以登记为准。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就是说,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结婚证。只有结婚证(包括《夫妻关系证明书》)才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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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结婚证办理流程/材料/条件是怎样的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主要是:男女双方携带结婚登记的必要性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步骤包括:
1. 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需要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找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 提交材料:在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需要提交必要的结婚登记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声明书等。
3. 材料审核: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男女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材料真实齐全,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结婚登记,并颁发结婚证给男女双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或者是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都需要遵循上述程序,并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结婚的法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结婚的条件简要概述为:双方自愿无强迫、年龄达到法定标准(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无直系亲属或三代旁系血亲关系,并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符合这些条件方可顺利登记结婚,如有不符,需进行调整或寻求法律帮助。
申请结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结婚需符合条件。包括:双方亲自申请、男22岁女20岁以上、非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自愿结婚。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符合条件即可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