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有主体限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1.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通常包含: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等;
2.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涉外结婚的条件为: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涉外结婚公证所需材料有: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结婚证原件。
办理涉外婚姻结婚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