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等等。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体的种类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它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法律快车提醒您,这里的意志是指国家的意志(即统治者的意志)和行为人的意志,法律关系是反映统治者意志和行为人意志而形成的关系,因而不属经济基础范畴。
2.它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以得到法律认可为前提的,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存废的前提条件。
3.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找法网提醒法律规定和调整人们的行为是通过界定行为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因而,没有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是不存在的。
4.它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系。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故由此而形成的关系就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