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屋买卖需要交的税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2.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3.印花税的税率是0.05%。
4.增值税的税率为5.6%。找法网提醒,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房屋继承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