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股东可以拿回投资的钱吗
更新时间:2023-03-23 10: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退出股东可以拿回投资的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时,可以拿回本金;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根据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可以划分为协商退股和单方退股两种。
一、
退出股东可以拿回投资的钱吗
退出股东可以拿回投资的钱。
股东退股是可以拿回本金的,但是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退股可以通过清算拿回本金,但是条件十分苛刻。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因为其不能退股,只能股权转让,所以本金是拿不回来的。
二、
股东退股的分类?
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股东退股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
1.协商退出
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找法网提醒,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
2.单方退股
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

三、
股东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公司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2.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盈利的情况下退股能拿回本金吗
盈利的情况下退股不是一定能拿回本金的。因为股东出资后,其出资款转变为股份,在退股时,该股份具体能转变为多少金额,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股价、双方的约定等方面因素综合予以确认。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br/>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r/>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br/>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br/>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资回本,开始赚了,这时如退股,能退回投资的全额吗
盈利的情况下退股不是一定能拿回本金的。因为股东出资后,其出资款转变为股份,在退股时,该股份具体能转变为多少金额,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股价、双方的约定等方面因素综合予以确认。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br/>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r/>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br/>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br/>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如退股能拿回投资资金吗
盈利的情况下退股不是一定能拿回本金的。因为股东出资后,其出资款转变为股份,在退股时,该股份具体能转变为多少金额,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股价、双方的约定等方面因素综合予以确认。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br/>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r/>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br/>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br/>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