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车有: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如果发现行为人有危险驾驶的行为的,找法网提醒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的方式包括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者通过拨打110 的方式举报。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上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为:
第四十二条规定了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