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情形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期限:失业前单位与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超过十年的,则最长是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找法网提醒,失业金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
4.本人的失业证;
5.求职登记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