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1.通过信函的形式检举揭发,也可以匿名举报,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可以向建设部投诉拨打质量投诉电话;
3.采取来访的方式举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
2.制作调查笔录。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
找法网提醒,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
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