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调解书不可以上诉。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调解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上诉的前提是判决或者裁定未生效的情况,如果已经生效同样不能上诉。但是,如果能证明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签了调解书是不能反悔的,没签之前是可以反悔的,生效的调解书是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当予以准许。
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不一样。有三个区别:
1.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
2.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
3.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