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反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3-1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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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反索赔的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处理工程索赔流程是先发出索赔通知,对方收到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承包人需要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等。
一、
工程反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工程反索赔的法律依据有: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二、
怎样处理工程索赔
处理工程索赔流程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6.在索赔事件终了后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
工程索赔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找法网提示您,工程索赔的主要原则如下:
1.合法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2.合理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3.实效性原则,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
4.协商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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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期索赔法律依据
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
(1)合同文件的缺陷引起的索赔;
(2)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
(3)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4)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5)工程师指令引起的索赔;
(6)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
(7)其他承包商干扰引起的索赔;
(8)其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