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竣工需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验收

更新时间:2023-03-18 10: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施工竣工需满足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等条件才可以验收。对于竣工项目是不可以补发施工许可证的。

施工验收

一、

施工竣工需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验收

  施工竣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

对于竣工项目还补发施工许可证吗

  对于竣工项目是不能补发施工许可证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三、

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什么组织

  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受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竣工验收的准备阶段、初步验收(预验收)和正式验收。找法网提醒您,其中项目正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可下设若干个专业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验收竣工建设工程的条件是: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要求;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工程保修书;有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各参建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有哪些
验收竣工的工程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br /> 法律依据:<br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br />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br />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br /> (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br /> (3)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br /> (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br /> (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的条件:<br/>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r/>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br/>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条件。<br/> 法律依据:<br/>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br/>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br/>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br/>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r/>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br/>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br/>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br/>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br/>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质量合格文件等。<br /> 法律依据:<br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br />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br />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r />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br />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br />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br />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光缆施工验收相关规范法规
由分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施工验收规范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面谈咨询
施工验收报告
可以要求更正。
你好,请问一个问题。我们单位从公司变成了商场管理,工资也变了。合同还有一年到期,我们不想和商场签约,可以和公司赔偿吗?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工友证明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局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
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承认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有罪。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有罪怎么办?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有罪怎么办?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有罪怎么办?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父母亲去世后,名下的财产可以直接由独生女儿继承吗?
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但不能直接继承,情况如下: 1、如果父母去世继承顺序并列排在第一位的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独生子女并不能直接继承房产。也还真未必能全额继承,因为父母的双方父母也就是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享有和独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利。 2、如果父母离婚双方又再婚,那么再婚的配偶即使没有生育,但也享有和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只有当排在第一位的其他人都放弃了或去世没有了继承能力,独生子女才能直接并全额继承。 3、如果没有人放弃那么遗产,房产将在大家协商下分割,一般是平均分,所以并不是说父母去世,遗产房产就直接归独生子女所有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规定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
持公证遗嘱不能单独办理过户
单有遗嘱公证书不能直接过户。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
遗嘱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遗嘱公证的有效期是只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就是永久的,经公证的遗嘱就一直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但是遗嘱公证的诉讼期限是三年。法律依据
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
国家对民间借贷利息最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