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有哪些分类
更新时间:2023-03-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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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险代理人有的分类有四种,即专业代理人和兼业代理人,还有个人代理人,以及独立代理人,即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即专门从事,还有受保险人委托兼业代理等。
一、
保险代理人有哪些分类
保险代理人有的分类如下:
1.专业代理人
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
2.兼业代理人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
3.个人代理人
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又分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
4.独立代理人
二、
保险代理人的职能有什么
保险代理人的职能有如下:
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
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
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
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
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投保单、保单送达、保单保全、保费收取);
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
8.被保险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

三、
保险代理合同怎么解除
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方式如下:
1.约定解除。找法网提醒您,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或自动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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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诱骗买保险
保险诈骗的行为的方式:<br/>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br/>
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br/>
3、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br/>
4、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r/>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br/>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br/>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