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投标无效
更新时间:2023-03-1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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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投标无效的情形分为3种情形。一是在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二是联合体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后,不再具有相应的资质的;三是联合体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如符合三种情形中的一种则不得参加投标。
一、
哪些情况下投标无效
投标无效的情形有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在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后,不再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
投标方无效投标保证金退么?
按照投标的相关法律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废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除退还本金外,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是: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除上述情形外投标保证应该可以退,但是,要看被废标的原因,如果投标人违法,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招标人可以主张投标人承担缔约过失的法律责任。

三、
施工投标无效的情形
无效标是指某一投标供应商因投标文件某一方面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重大失误,招标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投标无效。
找法网提醒,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招标投标情况和资料,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中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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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无效的情形
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以及其他无效情形。<br />
法律依据:<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br />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br />
<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span>第二十七条<br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什么情况下投标无效
投标无效的情形有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在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后,不再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br/>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br/>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br/>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br/>
第十四条<br/>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