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的案件会维持原判吗
更新时间:2023-09-0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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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回重审的案件是不一定会维持原判的,只要是原审判决确有错误时,便会依法进行改判。民事案件申请审判监督的期限是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执行。
一、
发回重审的案件会维持原判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不一定会维持原判,原审法院认为原审确有错误,依法改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
民事案件申请审判监督的期限
找法网提醒,民事案件申请审判监督的期限是在裁判生效后六个月之内。民事案件法院裁决后结果令其中一方感觉到非常不公平,认为法院裁决有误的人就申请了审判监督,对案件进行再审。但申请审判监督必须要有足够的新证据或是能够支撑自己申请的案件事实等。

三、
对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应重新立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案件经过二审审理发现原判认定事实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发回重审。第一,原审的程序已告终结,新的诉讼程序开始,故应作为一个新案处理,应重新立案。
重审案件的产生是二审法院对一审案件依法监督的结果,其结果可以是对一审裁判未生效案件依法作出发回重审,也可以因二审裁判生效后,二审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再审后作出对原一审案件发回重审。原审案件的结案是以审判程序是否终结为标准,而不是以案件是否生效为标准,案件是否生效是执行程序开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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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是推倒重审吗?
1. 发回重审,可能是二审中发回重审,也可能是再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提出由二审法院受理,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发现在一审的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程序,会将案件发回原法院重新进行。
2.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3.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4.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5.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6.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时,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发回重审怎么维持原判
发回重审不是必须改判,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审理。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发回重审制度是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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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br/>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