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5-1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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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危险来源、迫不得已的情况、对主体的要求、实施的对象等方面的不同。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有避险的意图、起因、客体、时间、可行性等。
一、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哪些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
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全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二、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避险意图。避险意图是紧急避险构成的主观条件。
2.避险起因。找法网提醒,避险起因是指只有存在着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才能实行紧急避险。不存在一定的危险,也就无所谓避险可言。
3.避险客体。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
4.避险时间。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是迫在眉睫,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已直接构成了威胁。
5.避险可行性。紧急避险的可行性条件,是指只有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6.避险限度。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三、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联系
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行。
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均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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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区别在于:<br />
1、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是人实施的行为;而紧急避险可以是人实施的行为、动物的侵袭;<br />
2、紧急避险要求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出;正当防卫无这样的要求;<br />
3、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必须小于。<br />
法律依据:<br />
《刑法》第二十条<br />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r />
《刑法》第二十一条<br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br />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有:
1、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
2、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正当防卫没有身份要求;
3、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怎样的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是:
1、两者的危害来源不同的,前者可以是人的实施不法侵害、动物的侵袭,而后者只能是人所实施的行为
2、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是在不得已的状态下采取避险措施,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