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罚款两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具体情况如下:
1.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2.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由此可见,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在收到罚款的当天起两天内交至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找法网提醒您,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数额如下:
1.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即处罚较轻的案件;
2.对于那些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需要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种类的,则不能当场处罚。
行政机关罚款不交银行直接收缴的程序违法,可起诉。
程序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包括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限等等。如违反法定时限实施的许可、省略、颠倒行政步骤、形式要件不足、缺少程序要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