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执行要多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般情况下,普通程序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的审限是3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找法网提醒注意,以上期限都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在上述期限内就应该判决并送达判决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可以撤销,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