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要去哪里办理
更新时间:2023-03-28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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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继承要去多个地方办理不同的手续,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继承权公证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到房管局办理。
一、
房产继承要去哪里办理
房产继承要去下列地方办理:
1.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3.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4.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5.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二、
遗产继承房子要交税吗
遗产继承房子要交税,具体可能涉及如下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三、
房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房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找法网提醒,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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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在哪里办理
房产继承手续如下:
1. 依法证明自己的继承人身份;
2. 获得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明;
3. 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之后依法取得房产。
继承顺序: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产继承应该在哪办理
办理房产继承,根据手续的不同,办理的部门也不同,具体如下:
1. 继承人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过户的方式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需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等。
4. 到所属税局缴纳费用。与遗赠不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通常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如何到法院办理房产继承
办房产继承的办法:继承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然后经登记中心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新房产权属证。且遗嘱继承的需提供遗嘱原件,法定继承的,需提交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