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提起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与本案有关联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指申请人情求仲裁机构要解决的具体争议。事实指引起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包括事件和行为。理由指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的依据,包括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等。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根据仲裁法的额定,仲裁的范围仅包括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劳动仲裁不需要仲裁费。找法网提醒您,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
2.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
3.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
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工资数额。
5.工作牌/上岗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6.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7.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证明申请人被认定为工伤及伤残等级。
8.医院疾病证明、住院出院证明、收据证明申请人伤亡情况,医疗期及已支付费用等。
9.考勤记录证明申请人工作时间、加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