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报案材料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4-18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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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警大队报案材料要写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经过和措施等。交警大队立案可以撤销。
一、
交警大队报案材料怎么写
交警大队报案材料首先需要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然后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这是报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和结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
二、
交警大队立案可以撤销吗
交警大队立案可以撤销。交通事故中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
交警立案后,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但是如果涉案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对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只有报案的权力,没有申请撤案的权利。双方达到赔偿协议的,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依职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移送不移送、起诉不起诉决定。

三、
怎么去交警大队开事故认定书
找法网提醒您,去交警大队开事故认定书的方法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有交警通知去领取的,当事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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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报案材料怎么写
公安局报案材料应这样写:首先,写上有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其次,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另外,写清楚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和结果;最后,写上报案人的姓名和时间。<br/>
法律依据:<br/>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br/>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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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br/>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br/>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报案材料需提交什么?
当事人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