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申请书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然后列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找法网提醒,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的处理方式要看具体不出庭的是谁,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原告不在场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在场的,要区分下列情况: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公告期满就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在法律文书上诉期,双方未撤诉的,即为生效。